演出日历  精彩视频
<
新闻中心

票务代售点


微博动态
惠民服务Service to the people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业内动态业内动态
  • 04

    2017-05

    文化部发布“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4月19日,在江苏苏州召开的文化部2017年全国文化产业工作会议上,正式发布了《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行业和保障措施,并以8个专栏列出22项重大工程和项目,着力增强操作性。 《规划》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坚持创新驱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 《规划》坚持正确导向、以人为本、企业主体、创新驱动、跨界融合、统筹协调的发展原则,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和增长带,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文化市场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持续增长,文化创造活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彰显,文化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和提升作用充分发挥。 《规划》确定了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优化发展布局、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扩大有效供给、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健全投融资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与转化、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度融入国际分工合作9个方面的主要任务,重点发展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11个行业,明确了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经济政策、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统计应用、抓好组织实施7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地立足地方实际,把握产业发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图解《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1 (来源:中国文化报) ... >>>

  • 04

    2017-05

    2017年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强调:努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 谱写中华民族新史诗

    4月24日至25日,文化部在上海市召开2017年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2016年艺术创作工作,部署推进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努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董云虎出席会议,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出席会议并致辞,文化部副部长董伟主持会议。  本次艺术创作工作会议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领悟精神实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定力、工作动力和创作能力,不断推动艺术创作。 会议总结了2016年艺术创作工作。一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和激励下,各级文化部门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提高组织化程度,结合重大时间节点,明确重点选题,集中力量,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各项政策不断落实,创作生态持续优化;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创作心态积极向上;新创与复排修改并重,一批优秀剧目相继涌现;成功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音乐会和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重大艺术活动精彩纷呈;第十五届文华奖评选推动艺术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加强专业艺术人才培养,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2017年艺术创作工作。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主题,开展创作。抓好重点剧目的创作和打磨提高工作,推动现实题材创作,创作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作品。 会议提出,扎实做好2017年艺术创作工作,一是紧密围绕艺术创作,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常态化开展,增强文艺工作者提炼生活的创作能力;二是在艺术创作上做到有规划、有项目、有资金、有组织,推出一批优秀艺术作品;三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国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抓好重点项目,推动文化资源“活”起来;四是重视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央地联动,形成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发展壮大艺术人才队伍;五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第三届中国歌剧节、第五届中国诗歌节等重大艺术活动,集中展示优秀艺术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上海、天津、内蒙古、江苏、湖北、广东等省区市及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央民族乐团、上海歌舞团、河南豫剧院三团等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介绍了制定艺术创作规划、推进深入生活、抓好艺术创作、实施“一团一策”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交流内容各有侧重,特色鲜明。 (来源:中国文化报) ... >>>

  • 25

    2017-01

    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文)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明互鉴与民心相通,切实推动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创新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认真贯彻落实《愿景与行动》的整体部署,助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积极参与文化交流与合作,传承丝路精神,促进文明互鉴,实现亲诚惠容、民心相通,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为实现《愿景与行动》总体目标和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民意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开放包容。坚持文化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发挥政府引领统筹作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政府间文化交流,着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内各省区市优势,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建设。 交融互鉴,创新发展。秉承和而不同、互鉴互惠的理念,尊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的精神创造和文化传统,以创新为动力,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新科技手段,推动“一带一路”多元文化深度融合。 市场引导,互利共赢。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遵循国际规则和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将文化与外交、经贸密切结合,形成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协调发展态势,实现互利共赢。 二发展目标 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倡议精神,全方位提升我国文化领域开放水平,秉承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合作理念,构建文化交融的命运共同体。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文化交流合作机制逐步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政府、民间文化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部际、部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整体发展机制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文化交流合作协调发展态势。 ——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基本形成。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中国文化中心,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设施网络。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各类艺术节、博览会、交易会、论坛、公共信息服务等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常态化。 ——文化交流合作品牌效应充分显现。打造文化交流合作知名品牌,继续扩大“欢乐春节”品牌在沿线国家的影响,充分发挥“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等重大文化交流品牌活动的载体作用。 ——文化产业及对外文化贸易渐成规模。面向“一带一路”国际文化市场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文化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文化贸易渠道持续拓展,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 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署政府间文件,深化人文合作委员会、文化联委会等合作机制,为“一带一路”文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晤、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部长会议、中阿文化部长论坛、中国与东盟“10+1”文化部长会议等高级别文化磋商。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与合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和世界遗产申报等方面的长效合作机制。支持国家艺术基金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同类机构建立合作机制。 完善部省合作机制,鼓励各省区市在文化交流、遗产保护、文艺创作、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区域性合作。发挥海外侨胞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独特优势,积极搭建港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平台。充分考虑和包含以妈祖文化为代表的海洋文化,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纽带。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 专栏1 “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建设 1.“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机制建设计划 积极贯彻落实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的文化合作(含文化遗产保护)协定、年度执行计划、谅解备忘录等政府间文件,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化发展,推动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丝绸之路国际艺术院校联盟”等,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组织和重点国家逐步建立城际文化交流合作机制。 2.“一带一路”国内合作机制建设计划 建立“一带一路”部省对口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中长期合作规划,在项目审批、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对口项目合作机制和目标任务考核机制,研究提出绩效评估办法。 (二)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 优先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完善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中心布局。着力打造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国际艺术节、博览会、艺术公园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综合性国际论坛、交易会等设立“一带一路”文化交流板块。逐步建立“丝绸之路”文化数据库,打造公共数字文化支撑平台。 专栏2 “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计划 落实《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发展规划(2012—2020年)》,优先在缅甸、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塞尔维亚、拉脱维亚、土库曼斯坦、以色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中国文化中心。 4.“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 将“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厦门国际海洋周”“中国海洋文化节”等活动打造成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泉州)艺术公园”和“中阿友谊雕塑园”等重点项目平台。 鼓励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综合性平台设立“一带一路”文化交流板块。 (三)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打造“欢乐春节”“丝绸之路文化之旅”等重点交流品牌以及互办文化节(年、季、周、日)等活动,扩大文化交流规模。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遴选“丝绸之路文化使者”,通过智库学者、汉学家、翻译家交流对话和青年人才培养,促进思想文化交流。推动中外文化经典作品互译和推广。 积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联合保护、研究、人员培训、项目交流和联合申报。加大“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促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考古研究、文物修复、文物展览、人员培训、博物馆交流、世界遗产申报与管理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鼓励地方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繁荣“一带一路”主题文化艺术生产,倡导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艺术人才和文化机构联合创作、共同推介,搭建展示平台,提升艺术人才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为丝路主题艺术创作储备人才资源。 专栏3 “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建设 5.“丝绸之路文化之旅”计划 打造“丝绸之路文化之旅”品牌,到2020年,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规模达3万人次、1000家中外文化机构、200名专家和100项大型文化年(节、季、周、日)活动。联合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开发丝绸之路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及相关文创产品。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名艺术家来华举行“意会中国”采风创作活动,推动沿线国家的国家级艺术院团及代表性舞台艺术作品开展交流互访,形成品牌活动。 6.“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计划 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智库交流与合作,举办青年汉学家、翻译家研修活动,邀请800名著名智库学者、汉学家、翻译家来华交流、研修。实施“一带一路”中国文化译介人才发展计划。与周边国家举办文化论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办代表国家水准和民族特色的优秀艺术家互访、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和青少年交流活动。培养150名国际青年文物修复和博物馆管理人才。 7.“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扶持计划 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机构在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领域开展联合创作,在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实施“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通过国家艺术基金对“一带一路”主题艺术创作优秀项目予以支持。 8.“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计划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实施考古合作、文物科技保护与修复、人员培训等项目,实施文物保护援助工程。举办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为主题的研讨交流活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扩展项目。 (四)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机制,加快国内“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数字文化为重点领域,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根据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实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与开发中的合作,积极利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推介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动漫游戏产业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发展。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持续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 专栏4 “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发展 9.“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计划 鼓励国内“一带一路”沿线文化企业跨区域经营,实现文化旅游互为目的地和客源地,建设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基地。运用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加强对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征集发布、宣传推介、融资洽谈、对接落地等全方位服务。将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符合条件的城市纳入扩大文化消费试点范围,逐步建立促进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10. 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动计划 发挥动漫游戏产业在文化产业国际合作中的先导作用,面向“一带一路”各国,聚焦重点,广泛开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开展交流推广活动,促进互联互通,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发挥中国动漫游戏产业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的优势,培育重点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实现中国动漫游戏产业与沿线国家合作规模显著扩展、水平显著提升,为青少年民心相通发挥独特作用。 11.“一带一路”文博产业繁荣计划

      共3条1/1    上 一 页